《掩耳盗铃》

作者:先秦 ・ 吕不韦 撰
  范氏之亡也,百姓有得钟者,欲负而走,则钟大不可负;以锤毁之,钟况然有声。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掩其耳。恶人闻之,可也;恶己自闻之,悖也!

注解

范氏之亡也: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,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,逃在齐国。 亡,逃亡。 钟:古代的打击乐器。 则:但是 负:用背驮东西。 锤(chuí):槌子或棒子。 况(huàng)然:形容钟声。 遽(jù):立刻。 悖(bèi):荒谬。 (8)恶(e):害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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